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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电力应急调度管理规定

吉林 2025-10-24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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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跨区域电力应急调度机制,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办法》明确界定了电力应急调度的基本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跨区域电力应急调度机制,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办法》明确界定了电力应急调度的基本功能定位,即主要用于保障电力安全和供应,并不再将其作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手段。随着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消纳问题应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解决,从而避免与应急调度混为一谈。

  《办法》着重强调了底线思维理念,确立了"保安全、保供应"两大基本应用场景。这既体现了对电网运行安全的高度重视,也确保了电力供应的可靠稳定。

  在机制设计方面,《办法》建立了应急调度与电力市场的衔接机制,贯彻执行"市场调节优先、应急调度兜底"的基本原则。具体而言,明确规定了应急调用的电量规模和价格机制与电力市场的对接方式,既鼓励供需双方尽可能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问题,又保证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有效保障受端电网安全运行需求和送端电网合理收益。

  《办法》还详细规定了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的具体工作流程和各方职责义务,确保该机制能够在实际操作中精准、高效地实施。

  作为国家层面首个专门针对跨区域电力应急调度的规范性文件,《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应急调度管理进入规范化新阶段。这将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在特殊情况下发挥好兜底保障功能,实现更大范围内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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