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两项主要问题:其一是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
环保企业被责令整改,责任人收到警示函
环保 2025-12-28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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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两项主要问题:其一是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公司未将非募投项目的资金支付情况如实反
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两项主要问题:其一是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公司未将非募投项目的资金支付情况如实反映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持续监管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此,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以及董事会秘书苏海娟需承担主要责任。
其二是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有关法人治理的表述不实。尽管公司声称法人治理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但实际上存在对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管控不当的问题,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符。这一行为同样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财务负责人钱烨和董事会秘书苏海娟需对此承担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同时对李武林、季献华、苏海娟、钱烨等四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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